| 标准号 | GB/T 19001-2008 | 实施状态 | 已作废 | ||
| 中文名称 |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附第1号修改单) | ||||
| 英文名称 |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 | ||||
| 标准分类 | CN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A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 ||
| ICS分类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组织分类 | GB 国家标准 |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 作废日期 | 2017-07-01 | ||||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GB/T 19001-2016 | 替代以下标准 | GB/T 19001-2000 | ||
| 采用标准 | ISO 9001-2008,IDT | 引用标准 | GB/T 19000-2008 | ||
| 纸质馆藏 | 馆藏位置 | G470 | |||
| 归口单位 | 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 范围 |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如果进行删减,应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