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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JGJ 91-1993 实施状态 已作废
中文名称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 Design code for scientific experiment buildings
标准分类 QT 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P33 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
ICS分类 91.040.10 公共建筑物 组织分类 JGJ 建筑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发布日期 1993-05-03 实施日期 1993-11-01
作废日期 2020-01-01
被以下标准替代 JGJ 91-2019 替代以下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归口单位 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
范围 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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