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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GB/T 13379-2008 实施状态 已作废
中文名称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英文名称 Principles of visual ergonomics-the lighting of indoor work places
标准分类 CN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A25 人类工效学
ICS分类 13.180 人类工效学 组织分类 GB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7-16 实施日期 2009-01-01
作废日期 2024-04-01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13379-2023 替代以下标准 GB/T 13379-1992
采用标准 ISO 8995-2002,NEQ;CIE S008/E2001,NEQ 引用标准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归口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视觉工效学原则要求,以使工作者能够在整个工作期间安全、有效、舒适地进行视觉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室内工作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影、看幻灯、处理感光材料以及用辅助设备放大物件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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