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CNS 5422-2016 | 实施状态 | 现行 | ||
| 中文名称 | 漏電斷路器 | ||||
| 英文名称 |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 breakers | ||||
| 标准分类 | TW 台湾地区标准 | 中标分类 | |||
| ICS分类 | 29.120.50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 组织分类 | CNS 台湾标准 | ||
| 发布日期 | 2016-04-01 | 实施日期 | 2016-04-01 | ||
| 作废日期 | |||||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替代以下标准 | ||||
| 采用标准 | 引用标准 | ||||
| 纸质馆藏 | 馆藏位置 | ||||
| 归口单位 | 起草单位 | ||||
| 范围 | 本標準適用於額定頻率60 Hz、額定操作電壓為交流600 V以下、額定電流225 A以下之電路保護用電流動作型漏電斷路器(以下簡稱漏電斷路器)。 本標準所稱之漏電斷路器係指將接地故障檢測裝置、跳脫裝置或開閉裝置等裝配成一體,裝於絕緣容器內之斷路器,其中包括不具過電流保護功能之漏電斷路器(RCCB)與具過電流保護功能之漏電斷路器(RCBO)。 本標準亦適用於具有1個以上額定電流或額定靈敏度電流之漏電斷路器。 另對於具有漏電保護功能之器具,亦可引用本標準適當節次予以驗證。 除非另有特別指定,漏電斷路器應於下列正常使用狀態下使用。 (a) 周溫:?10 ℃~40 ℃。 (b) 大氣壓力:(960±100) mbar。 (c) 相對濕度:45 %~85 %。 (d) 不受異常振動及衝擊。 備考: 除另有規定,本標準所述之電壓及電流值均為均方根(r.m.s.)值,且其波形為近似正弦波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