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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HJ 38-2017 实施状态 现行
中文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英文名称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total hydrocarbons,methane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Gas chromatography
标准分类 QT 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25 废气排放污染物分析方法
ICS分类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组织分类 HJ 环保行业标准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4-01
作废日期
被以下标准替代 替代以下标准 HJ/T 38-1999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16157;HJ 732;HJ/T 397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H344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 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 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 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 mg/m^(3)(以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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