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订定染发剂、烫发剂、脱染剂的标示草案

时间: 2019-06-10     作者:     来源: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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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3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601107号公告,拟订定《染发剂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应标示事项》、《烫发剂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应标示事项》、《脱色脱染剂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应标示事项》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使用前注意事项、操作时注意事项、禁止使用的情况、储存注意事项等。  

  同日,卫生福利部还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601908 号公告,拟废止《制造或输入冷烫剂,其标签、仿单或包装应刊载之事项》及《头发之脱色脱染剂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应加刊使用注意事项》。两份公告拟于201971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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