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制革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时间: 2014-01-17     作者:     来源: 国家标准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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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30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该负责人指出,我国制革生产规模居全球之首,行业排污量较大、污水成分复杂、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力度较小等问题突出。目前该行业每年产生废水1.6亿吨,其中COD(化学需氧量)约40.4万吨、氨氮1.6万吨、总铬1280吨,现行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宽松、准入门槛低、针对性不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排放应重点控制的总氮、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项目指标,并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发展情况收紧了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指标。新标准全面实施后,预计每年COD、氨氮排放量可分别降至11800吨、2380吨,削减率分别达到57.2%67.4%,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业淘汰出局。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配套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和广受公众关注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修订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修订草案收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监控要求。目前,两项已通过技术审查,报请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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