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6日,阿根廷国家农业食品质量卫生局(SENASA )公布关于进口兔精液卫生要求。
该卫生要求包含兔精液进口申请表格模板及批准进口兔精液的国际兽医证书。除其它要求外,出口国的兽医机构还必须保证出口阿根廷的提供精液的兔饲养场未发生出血症疫病。血清检测结果表明,出口阿根廷的精液在提取前至少一年未发现疫病,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免子接种该疫病的疫苗,则该饲养场可以视为无疫病。如不能确定出口国无粘液瘤病[myxomatosis],则供出口的兔精液的养殖场必须接种OIE陆生动物法手册规定的疫苗。提供出口阿根廷兔精液的种兔必须自出生起,或精液采集前12个月一直在饲养场内饲养,并采用确保连续性的方式来鉴别。此外,为出口阿根廷兔精液的种兔必须经过鼠伤寒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murium)、肠炎沙门氏菌(S. enteritidis),钩虫病菌(Toxoplasmosi)及Clamidiosis的抗体血清检验,及O103大肠杆菌的ELISA检测,结果呈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