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宣布拟定了2007年的《犯罪枪支鉴定法案》(AB 1471),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将要求在加利福尼亚州出售的半自动武器的制造商,在手枪某些部件的表面刻上关于该轻武器的微型标记系列信息。该法案拟于2007年10月19日批准,并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2007年10月29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宣布拟定了2007年的《犯罪枪支鉴定法案》(AB 1471),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将要求在加利福尼亚州出售的半自动武器的制造商,在手枪某些部件的表面刻上关于该轻武器的微型标记系列信息。该法案拟于2007年10月19日批准,并于20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