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决定对中国产荞麦实施命令检查

时间: 2009-07-31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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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1227004号通知。通知称日本检疫所在监控检查中,多次在中国产的荞麦中检验出超标的甲胺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3项,决定对贵国产荞麦(包括荞麦粉)实施关于甲胺磷的命令检查。

 

违反事例

(一)

食品名称:荞麦

进口商:中央贸易株式会社

呈报数量及重量:400袋,20000kg

检查结果:甲胺磷 0.02ppm  (标准值:0.01ppm

呈报地:横滨检疫所

进口日期:20061021

违反确定日:20061113

处理情况:现全部保管

 

(二)

食品名称:荞麦

进口商:太洋物产株式会社

呈报数量及重量:800袋,40000kg

检查结果:甲胺磷 0.02ppm   (标准值:0.01ppm)

呈报地:横滨检疫所

进口日期:20061113

违反确定日:20061226

处理情况:现全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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