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批准人工受精动物精液管理法规的标准指令草案并提交公众评议

时间: 2009-07-31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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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27日,巴西农业保护秘书处(SDA)/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发布第58号法规,将“批准有关生产、销售巴西人工受精动物精液管理法规的标准指令草案”提交公众评议。
  法规曾公布于2007年4月5日第66号联邦官方公报第1节,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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