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修订添加维生素和矿物质食品的营养标示要求

时间: 2019-11-14     作者:     来源: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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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7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302633号公告,修订《包装维生素矿物质类之锭状胶囊状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并自即日生效。主要内容包括: 

  1、公告规定的对象是指以营养添加剂作为维生素、矿物质来源的锭状、胶囊状食品; 

  2、营养标示的内容包括标题、每日参考值百分比、各项维生素、矿物质含量等; 

  3、营养素数值的标示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4、维生素A、维生素D及维生素E应加注国际单位(IU)的含量标示; 

  5、声称维生素、矿物质的保健功能,每日最低摄取量需达到每日参考值15%以上; 

  6、应在包装容器外表明显处加注标示“一日请勿超过*颗(或锭、粒)”及“多食无益”的警示语。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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