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新国标四大亮点

时间: 2012-12-1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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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GB/T 27917.1-2011 GB/T 27917.2-2011 GB/T 27917.3-2011),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与以往的行业标准相比,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增加港澳台及国际快递服务时限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亚洲和北美洲地区快递不超过5个日历天;欧洲地区不超过7个日历天;大洋洲地区不超过8个日历天。国内快递则延续此前的服务时限,同城快递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超过72小时。

  二、赔偿免责条款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快递国标删除了行业标准中“快递服务组织受理索赔期限应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的规定,以及“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免责条款。

  三、增加分拣细则规定避免野蛮操作
  国标专门对“轻拿轻放”做出了量化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四、首次明确快递企业须提供发票
  快递国标规定,寄件人、收件人、代收人支付费用后,快递企业都应提供发票。记者了解到,快递企业向企业客户会提供发票,但目前只有顺丰可以为个人消费者提供深圳税务局特别制作的专业快递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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