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部分解除中国对日出口的秸秆及饲料用干草的暂时停止进口措施。近日,2007年6月29日在日本举办的食品•农业•农村政策审议会消费•安全分科会家畜卫生部会牛猪等疾病小委员会中,在口蹄疫实行重点的监视制度的地区,用单方向限定生产、收割•除去外皮•加压捆包等原料用稻草的处理及加热消毒的单向化处理设施进行加热时,对于已经确认了温度管理体制的饲料用秸秆,若满足下述条件,则解除停止进口手续。
1. 解除停止进口手续的对象和品种
秸秆中,辽宁省及吉林省规定的不发生动物疫病地区生产加工的饲料用秸秆。
2.指定加热处理公司
农林水产大臣指定的秸秆等的加热消毒公司中,2007年8月8日以后在下述公司消毒的秸秆。
(1)大连中远农畜产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67号第7号仓库)
(2)大连三叶饲料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
(3)松原星大饲草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振中)
(4)大连贺兰福草业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后革村)
(5)大连宝琦草业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第二储运仓库)
(6)大连华龙草业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
3. 其他
补充《中国对日输出秸秆及饲料用干草的家畜卫生条件》(2002年12月11日14牲畜第5881号生产局长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