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美国纽约州宣布已经拟定《毛皮制品标签法案》,修订了涉及带有毛皮的服装销售和制造的《纽约州通用商事法》。本法律禁止任何人、公司、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为了利润有意进口、以零售方式出售、提供以零售方式出售,或制造,包括或附加任何数量和任何价值的不标示为“人造毛皮”或“真毛皮”或错误的标示的毛皮的服装,以最终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2007年9月3日,美国纽约州宣布已经拟定《毛皮制品标签法案》,修订了涉及带有毛皮的服装销售和制造的《纽约州通用商事法》。本法律禁止任何人、公司、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为了利润有意进口、以零售方式出售、提供以零售方式出售,或制造,包括或附加任何数量和任何价值的不标示为“人造毛皮”或“真毛皮”或错误的标示的毛皮的服装,以最终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