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国家鞋标签法规

时间: 2014-08-18     作者:     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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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月,萨尔瓦多技术监管机构(OrganismoSalvadoreño de Reglamentación Técnica, OSARTEC)向WTO提交关于中美洲No. 61.01.03:12号法规草案的通报,该法规主要涉及鞋类产品的标签要求。该法规在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五个国家适用。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在以上五个国家销售的鞋类标签,应使用西班牙语/卡斯提尔语。

标签内容:

——原产国;

——(国内)产品生产商/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国外)进口商/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鞋各个部位的材料(用图示/文字标明各个部位);

——尺寸;

——其他必要信息。

附加要求:

——如果原标签语言不是西班牙语/卡斯提尔语,则要求附加一个西班牙语/卡斯提尔语的标签;

——根据生产商及进口商的设计,以上内容可放在一个或多个标签上;

——标签上文字高度不得小于1mm

——文字颜色须与背景色有明显差异;

——标签上的材料信息应至少涵盖80%的鞋面和80%的内衬;如果没有材料占比超过80%,必须标注两种主要材料比例;

——两只鞋都应标注鞋号;

——如果使用包装,则应在包装上标注鞋号。

豁免:玩具鞋、防护鞋以及未使用内衬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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