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美国维吉尼亚州宣布拟定电脑和电视机回收和重复利用的法案(HB 344)。法案要求电脑设备和电视机的制造商采用并执行提供收集、重复利用,以及重新使用的回收计划;要求制造商在制造商可提供的电脑设备或电视机销售前贴上一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