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

时间: 2019-06-17     作者:     来源: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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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10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300736号文件,拟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其目的是强化输入动物性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划扩大实施系统性查核的产品范围及明确食品进口的管理执法依据,修正要点如下: 

  1.修正“肉品”及“乳制品”管理范围,纳入“其他鹿来源产品”,并删除“其他牛来源产品”; 

  2.明确查核机关依系统性查核评估结果采取的进口管理措施,及参考国际间做法,有与输出国(地)政府签订协议的,可以免除该国(地)产品受本办法有关系统性查核的规范; 

  3.修正查核机关执行系统性查核的实地查核时,可要求输出国(地)负担实地查核费用的情形。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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