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告知承诺工作案例

时间: 2017-05-12     作者:     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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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背景

标准不一和审核耗时过长是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常见病”。一方面由于审批要求的不透明、不规范,申请人时常遭遇“换个工作人员就换张脸”的窘境;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审批中都存在不计入审批时限的实地核查环节,申请人实际取证往往需数月之久,远超法定的20日,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从源头破解两大瓶颈,上海市质监局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能优势,联合上海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自2011年起率先依法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在制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先后编制了32项审批的《办事指南》(适用于审批申请人)和《业务手册》(适用于审批工作人员),实现了行政审批可预期、可操作、可监督,真正做到“谁来申请,谁来审批,结果都一样”。此后,在上海市质监局和市审改办的全力推动下,上海市的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了标准化管理。此外,上海市质监局还积极试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缩减达95%。

二、案例内容

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符合实际的标准体系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前提和保障。2011年初,上海市质监局和市审改办在专题调研16个省市审批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的理念和技术架构,提出了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共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提出总纲性的规范要求;第二层是对行政审批涉及的核心要素提出具体的标准化要求,突出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层是行政审批实施主体编制的文件,包括《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在此基础上,上海市质监局和市审改办组织制定并发布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和《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指引》两项地方标准,开辟了标准引领审批的新路径。

编制每项审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是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核心。上海市质监局在职责范围内编制了每项审批的《办事指南》,附录流程图及申请文书示例,确保将办事条件、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办事企业和人员。同时,上海市质监局牢牢抓住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关键环节,对内细化制定每项审批的《业务手册》,建立标准化的行政审批流程和规则,将每个审批环节要求、时限讲清楚、规范好,从而解决办事人员随意审批和任意裁量的问题。

目前,在上海市质监局积极示范引领和各部门合力推动下,上海1000余项行政审批都已按照两项地方标准要求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有效优化了全市投资营商环境,扩大了质监工作影响。

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上海市质监局还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探索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变更、“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等不直接涉及人身安全的5个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逐项制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承诺后即可当场取证,并由审批部门严格依法在两个月内开展事后实地核查,承诺不符的撤销许可。

三、推荐理由

有利于提升行政审批透明度。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告知承诺使申请人对审批条件、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情况、格式文书等都“明明白白”,实现了行政审批办理“规则透明、程序透明”的管理要求,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知情权、监督权。实施审批标准化和告知承诺后,上海市质监局窗口服务测评满意度已由原先的86%提升至97%。

有利于确保行政审批高能效。行政审批标准化从源头上压缩了行政审批人员的“随意性”,确保了审批标准的“尺度统一”,对办事人员坚持依法高效审批也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实施审批标准化以来,上海市质监局不但实现了审批零纠错,审批时限也缩短了22.8%。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时限缩短达95%。

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告知承诺都提供了易于复制推广的制度改革创新成果。在上海市质监局和市审改办近年来的不断推动和优化下,全市行政审批实现了办理的标准化。此外,现阶段实现的统一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和要求,也为下阶段实施审批电子化、审批信息共享等后续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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