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修订“标明化妆品配料的法规”的提案

时间: 2009-07-31     作者:     来源:
收藏
  2007年8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修订“标明化妆品配料的法规”的提案。修订包括:- 从附件1或附件2中删除“乙醇胺”、“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等。- 将“双氯芬”、“甲基异噻唑啉酮”、“尿素”等增补到附件3(允许使用但限制浓度的配料列表)中。 - 将“1,2-环氧丁烷”、“酸性橙24”等增补到附件4(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配料列表)中。
平台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 即 注 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