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撤消对荷兰家养及野生禽鸟和其产品的临时禁令

时间: 2009-07-31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收藏
    2006年11月22日,菲律宾发布通报,撤消对荷兰家养及野生禽鸟和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临时禁令。荷兰农业自然资源管理渔业部兽医首席官向国际兽医局(OIE)提交的最终报告称,自2006年8月4日开展根除(清理和消毒)活动后,已有90天未出现新的禽流感疫情。根据菲律宾农业部的评估结果,从荷兰进口家禽和家禽产品的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农业部门[DA]签发2006年第34号备忘令(MO),撤消对荷兰家养及野生禽鸟和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实施的临时禁令,该禁令因2000年格尔德兰省[Gelderland]家禽饲养场爆发H7亚型低致病型禽流感,通过2006年第27号备忘令(MO)签发。第34号备忘令(MO)于2006年11月2日生效。
平台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 即 注 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