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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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412/Add.5 | |
| 通报日期:02017-05-18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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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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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2017年生物安全(暂停货物——生虾)修改案(豁免)决定(4) |
| 6 | 内容概述:2017年1月10日, 澳大利亚通报了根据2017年生物安全(暂停货物——生虾)决定(决定)暂停了进口生虾(包括虾肉)。这是因为虾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造成了无法接受的生物安全风险。澳大利亚通报了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7日及2017年4月3日的决定修改案,豁免了审议认定具有传入澳大利亚虾病低风险的许多虾与虾产品。某些豁免商品包括干虾及耐储藏虾食品(G/SPS/N/AUS/412/Add.1)、水产养殖用辐照鱼饵、观赏鱼食及水产饲料(G/SPS/N/AUS/412/Add.1)、源自澳大利亚经济特区的生虾(G/SPS/N/AUS/412/Add.1)、源自澳大利亚海外领地的生虾及虾产品(G/SPS/N/AUS/412/Add.2)、出口泰国及在泰国渔业部(DoF)批准一设施内加工后再出口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捕捞野生虾(G/SPS/N/AUS/412/Add.2)及出口所有其它国家加工后再出口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捕捞野生虾(G/SPS/N/AUS/412/Add.3及G/SPS/N/AUS/412/Add.4)。2017年5月15日,澳大利亚发布了决定范围的第4次修改案,豁免了供人食用腌制生虾及生虾肉。临时修订进口条件有助于促进这类产品贸易的恢复。有关这些修订进口条件的详细信息将通过世贸组织后续通报提供给各贸易伙伴。只有实施了临时进口条件,这些产品的贸易才能恢复。本决定最新修改案可查询: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F2017L0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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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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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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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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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