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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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BRA/1349 | |
| 通报日期:02018-01-11 | |
| 1 | 通报成员:巴西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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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HS代码: 食品; ICS代码: 13,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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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2017年12月28日第456号决议草案。 语言:葡萄牙文 页数:11页 链接网址:http://portal.anvisa.gov.br/documents/10181/3898888/CONSULTA+PUBLICA+N+456+GGALI.pdf/cee6ec99-1319-44f6-a482-476793982d80 |
| 6 | 内容概述:本决议制定保健品成分、质量、安全和标签及这类产品更新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和益生菌、使用限量、索赔及补充标签的要求。本决议不适用于特殊及常规食品,包括添加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和益生菌的食品。如其它具有工艺或感官作用的成分满足以下要求,则可用于保健品加工:I –不要曲解用途或介绍保健品产品;II–不要按照1999年4月30日批准食品及/或新成分注册程序技术法规第16号决议划分新型食品或新成分。必须符合厂家为各消费群体指定产品推荐最小/大日耗用量。考虑到厂家指定的储存及配制方法,保健品的开发和生产必须保证其特性持续至到期日。产品必须至少按以下一种产品指示和介绍方式标明 "保健品":I -营养素、活性物质或酶名称;II -营养素、活性物质或酶类别名称.保健品不得带有受保健监督的药品、化妆品或其它产品的标记和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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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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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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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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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