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1687
通报日期:02007-08-22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大麦、荞麦、黍粒、燕麦、稻米、黑麦、小麦、牛、山羊、绵羊、马、家禽、蛋、卷心菜、旱芹、核果、柿子椒、买罗高梁、玉米、高粱、大豆、豌豆种与豆荚类植物、豌豆、去皮豆类,嫩豆、花生、豌豆、棉花、洋葱、果实类蔬菜。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任何美国贸易伙伴。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拟定法规:乙酰甲胺磷(acephate)、毒死蜱(Chlorpyrifos)、六苯丁锡氧(Fenbutatin-Oxide)(Hexakis)、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MCPA, 除虫菊酯(Pyrethrins)及野麦畏(Triallate); 拟定许可残留措施 (提供英文,23页)。
6 内容概述:通过本拟定法规:   EPA拟将修改以下作物内/表除草剂――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游离及束缚):大麦粒:0.1; 大麦杆:0.5 ppm; 荞麦粒:0.1 ppm;黍饲料:0.5 ppm;黍草料:0.5 ppm;黍粒:0.1 ppm;燕麦草料:0.5 ppm; 燕麦谷:0.1 ppm; 燕麦杆:0.5 ppm;稻米:0.1 ppm; 稻杆:0.5 ppm;黑麦草料:0.5 ppm; 黑麦谷:0.1 ppm; 黑麦杆:小麦草料:0.5 ppm;小麦谷:0.1 ppm; 小麦杆:0.5 ppm; 将非草类动物饲料(草料、饲料、草杆及干草)18组3.0 ppm降到1.0 ppm; 将黍草料修改为黍杆。   EPA拟提高以下项目内/表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牛肥肉、山羊肥肉、马肥肉、绵羊肥肉由0.02提高到0.04 ppm; 牛肝、山羊肝、马肝、绵羊肝由0.05提高到0.10 ppm; 牛瘦肉、山羊瘦肉、马瘦肉、绵羊瘦肉肝由0.02提高到0. 04ppm; 牛肉副产品(除肾肝外) 、山羊肉副产品(除肾肝外)、马肉副产品(除肾肝外)、绵羊肉副产品(除肾肝外)由0.02提高到0.04 ppm; 蛋、家禽肥肉;家禽瘦肉及家禽肉副产品(除肝外)由0.02提高到0. 04ppm; 撤消家禽肝0.05 ppm的许可限量,将家禽肉副产品(除肝外)改为家禽肉副产品。 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即:能合理肯定,不会导致杀虫剂化学残留累积的危害。   EPA拟撤消下项作物内/表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卷心菜、1.0 ppm; 旱芹、0.1 ppm; 核果12组、0.1 ppm; 柿子椒、0.1 ppm; 买罗高梁饲料、0.5 ppm; 买罗高梁草料:0.5 ppm; 买罗高梁谷:0.1 ppm;花生草料:30 ppm及稻草料:0.5 ppm.   EPA拟降低以下作物内/表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玉米饲料由8.0降到6.0 ppm; 玉米草料由8.0降到6.0 ppm; 花生由0.5降到0.20 ppm; 及花生干草由30降到20.0 ppm; 及高粱草料由 2.0降到1.0 ppm; 大豆草料由8.0降到5.0 ppm; 提高以下作物的许可限量:   高粱饲料由2.0提高到4.0 ppm; 及将玉米饲料改为田玉米干草,甜玉米干草; 玉米草料改为田玉米草料及甜玉米草料; 玉米谷改为甜玉米谷; 高粱草料改为高粱谷草料; 高粱饲料改为高粱谷干草; 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及大豆改为大豆种。   EPA拟拆分和降低和分以下作物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大豆草料及干草由8.0 ppm分别降到大豆草料:5.0 ppm及大豆干草:8.0 ppm.   EPA拟修订以下作物内/表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种子及豆荚类植物(除大豆外):0.3 ppm改为可食豆荚类植物亚组:0.5 ppm; 去皮嫩豌豆和大豆组6B:0.3 ppm; 及去皮干豌豆与豆类组6C,不包括大豆:0.10 ppm。   EPA拟规定以下作物内/表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轧棉副产品:4.0 ppm及花生肉:0.40 ppm。   为以符合目前EPA的操作规范,EPA拟修订商品专用术语。   因此,EPA拟将非草类动物饲料(草料、饲料、草杆和干草)18组修改为动物饲料18组,将果类植物8组(不包括塔巴斯科辣椒[Tabasco])修改为果类植物8组(不包括非钟形椒),及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
7 目的和理由:ABCD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联邦纪事:2007年8月8日(72册,152号),法规与规定页数44439-44451;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August/Day-08/p15336.htm
10
  •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 拟生效日期:此属拟定法规,以后是否采取进一步协调措施,尚不肯定。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10月9日、或之前收悉,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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