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1571
通报日期:02007-06-05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核果、坚果、柑橘类水果、紫花苜蓿、梨果。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任何美国贸易伙伴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拟定法规。地茂散(Chloroneb)、氯氰菊酯(Cypermethrin)、杀扑磷(Methidathion)、氯啶(Nitrapyrin)、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草硫膦(Sulfosate)、丁噻隆(Tebuthiuron)、噻菌灵(Thiabendazole)、噻苯隆(Thidiazuron)及脱叶磷(Tribuphos); 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共16页)。
6 内容概述:通过本法规,EPA拟订了有关杀扑磷(Methidathion)的以下更改: 由于坚果(0.05 ppm)和核果(0.05 ppm)的杀扑磷(Methidathion)的现有残留组分别包括了美洲山核桃0.05 ppm及胡桃桃子0.05 ppm的残留限量,因此EPA确定,这些单独的许可限量不再有必要,因此予以撤消。因此,EPA拟撤消桃子、美洲山核桃和胡桃的商品特定限量。 根据相关数据,EPA拟将柑橘类水果的限量(不包括中国柑桔)改为柑橘类水果10组,不包括橘子,并将限量提高到4.0 ppm。EPA确定,提高限量是安全的,即:有合理理由确定,杀虫剂化学残留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根据现有数据,EPA确定柑橘油的残留限量应为420.0 ppm。因此EPA拟在40CFR 180.298(a)内规定柑橘油的限量为420.0 ppm。 EPA拟改编青草及干草内杀扑磷(Methidathion)的限量,并修订它们的商品术语,改为牧草草料和牧草干草,将原定12.0的限量降低为5.0 ppm,撤消2008年3月31日的截止/撤消日期。 此外,EPA认为,到2007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需要紫花苜蓿及紫花苜蓿干草的限量。因此,EPA拟改变紫花苜蓿及紫花苜蓿干草内杀扑磷(Methidathion)的限量,将其限量降低到5.0 ppm,撤消2008年3月31日的截止/撤消日期,并将紫花苜蓿的商品术语改为紫花苜蓿草料。
7 目的和理由:ABCD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A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联邦纪事: 2007年5月2日[第72册,第84号],拟定规定页数24198-24213;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May/Day-02/p8373.htm
10
  •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 拟生效日期:2007年7月2日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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