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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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USA/703/Add.1 | |
| 通报日期:02004-12-15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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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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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补遗附录 |
| 6 | 内容概述:收悉美国2004年12月13日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根据2002反生物恐怖法建立与保持记录》[文档号2002N-0277]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于2004年12月9日在联邦纪事上公布了一项最终法规,该最终法规执行2002反生物恐怖法第306节:建立与保持记录[文档号2002N-0277]。该最终法规要求在美国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接收、保存或进口食品的人员[不包括农场、餐馆、外国人,在美运输食品的外国人,以及某些其他人除外]建立和保持记录。根据法规必须保存的记录指FDA为确定食品,包括食品包装,的上一级直接来源以及随后的直接接收人,进行检验以便找到可导致严重不利于健康或导致人类、动物死亡的确实的威胁所需的记录。根据食品的货架期,人类食品记录的保存期为6个月至两年不等。动物食品,包括宠物食品的记录,必须保存一年。所有类型食品运输人的最长记录保存期为一年。记录必须保存于记录所记载活动的发生场所或保存于相对容易获取的地点。为减轻本最终法规给有关人员带来的负担,所需信息可以书面或电子任何一种形式保存。除小型及微型企业外,本法规涵盖的所有企业必须自本最终法规于联邦纪事公布之日起[2004年12月9日]的12个月内遵守该法规。小型企业[相当于11-499名全职雇员(FTEs)]必须自该日起18个月内遵守,微型企业[10名或不足10名FTEs] 必须自该日起24个月内遵守。当FDA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被掺杂且构成导致严重不利于健康或人类、动物死亡的威胁时,FDA获得的任何记录或其他信息都必须在收到正式请求后24小时内尽可能快地提供出来供检验和复印。 最终法规的全文公布于联邦纪事[69 FR 71561-71655,提供英文],全文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98fr/04-26929.htm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98fr/04-26929.pdf 详细信息可从FDA网站获取:http://www.cfsan.fda.gov/~dms/fsbtact.html 详细信息还可联系: Nega Beru, 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 (HFS-305),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5100 Paint Branch Pkwy., College Park, MD 20740, 301-436-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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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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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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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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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