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2395
通报日期:02012-06-15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美国环保署
3 覆盖的产品:多种产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喹禾灵(Quizalofop ethyl);杀虫剂许可限量
6 内容概述:对以下作物内/表喹禾灵(Quizalofop ethyl), ethyl-2-[4-(6-chloroquinoxalin-2-yl oxy)phenoxy]propanoate残留规定许可限量:海甘蓝粉:2.0 ppm; 亚麻荠粉:2.0 ppm; 油菜籽粉:2.0 ppm; 油菜籽亚组20A, 亚麻籽除外:1.5 ppm; 高粱谷粒:0.20 ppm; 高粱谷草料:0.20 ppm; 高粱谷秣草:0.30 ppm; 及风筛碎高粱谷:1.0 ppm。 该最终法规还删除了以下作物规定的许可限量:芥花籽:1.0 ppm; 及芥花粉:1.5 ppm. 因1999年6月14日到期,本法规还删除了以下作物内/表喹禾灵(Quizalofop ethyl)的限时许可限量:甜菜糖蜜:0.2 ppm; 甜菜根:0.1 ppm; 甜菜头:0.5 ppm; 叶豆类植物亚组7A,大豆除外:3.0 ppm; 及豆类植物6组:0.25 ppm。 最后,本最终法规修订了许可限量表达式,以明确: 1.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a)(3)节规定, 许可限量包括未特殊指明的喹禾灵(Quizalofop ethyl)的代谢物和降解物; 2.特别规定的许可限量标准合格性只能通过测量许可限量表达式提及的具体化合物来确定。
7 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在2011年2月25日联邦纪事中(76 FR 10584) (FRL-8863-3),EPA根据FFDCA第408(d)(3)节, 21 U.S.C.第346a(d)(3)节规定,发布了一个通知,宣布归档一份由IR-4, 500 College Road East, Suite 201W, Princeton, NJ 08540. 提交的杀虫剂申请(PP 0E7802)。该申请要求修改 40 CF
10
  • 拟批准日期:2012年4月20日
  • 拟生效日期:2012年4月20日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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