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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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251 | |
| 通报日期:02010-08-02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政府农渔林业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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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核果(杏、油桃、桃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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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美国四个指定出口州(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鲜核果最终进口风险分析报告: 英文,308页 |
| 6 | 内容概述:批准进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鲜核果可以以1908检疫法案及采取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鲜核果最终进口风险分析报告规定的植物卫生措施为前提。这些措施可用于限制检疫风险,使其符合澳大利亚的相应保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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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C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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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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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鲜核果最终进口风险分析报告
•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建议(BAA) 2010/2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鲜核果政策决定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提供所有文件(英文): http://www.biosecurityaustralia.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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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