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AUS/502/Add.15
通报日期:02021-11-19

通 报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3 覆盖的产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启动谷斑皮蠹紧急措施第4阶段和第5阶段
6 内容概述:2020年8月4日,澳大利亚发布了一份SPS通报(G/SPS/N/AUS/502),通知贸易伙伴准备实施紧急措施,以保护澳大利亚免于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的传入、定殖和传播。正在计划分阶段实施相关紧急措施,从而会对植物产品和海运货柜进口条件做出改动。本补遗旨在告知贸易伙伴谷斑皮蠹紧急措施第4阶段和第5阶段将于2022年初启动,且这些措施第6A阶段将于2021年末予以延续。第4阶段和第5阶段措施预计将于2022年初启动谷斑皮蠹紧急措施第4阶段和第5阶段。 将在第4阶段引入有关从各个国家进口其他风险性植物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要求(修订版)。将在第5阶段引入有关从各个国家出口并批准通过抵达方式抵达的播种用种子的植物检疫证书要求。新要求概述:阶段 产品 出口国 产品需求第4阶段 其他风险植物产品 所有国家 附有出口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和附加声明:“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查,未发现任何关乎生命安全的澳大利亚谷斑皮蠹(无论活的、死的或虫蜕)存在的证据。”第5阶段 播种用种子 所有国家 附有出口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和附加声明:“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查,未发现任何关乎生命安全的澳大利亚谷斑皮蠹(无论活的、死的或虫蜕)存在的证据。”未遵守上述要求会导致货物和/或集装箱无法出口至澳大利亚。我们将考虑实施过渡安排,以便在措施即将实施时接收在途货物。若在谷斑皮蠹目标风险国使用FCL/FCX海运集装箱包装产品,并在澳大利亚区域性谷物种植区拆包,则需要对海运集装箱进行处理。 详情请参见海运集装箱网页详情。第6A阶段措施的延续自2021年7月12日起,对在谷斑皮蠹目标风险国装有各类货物并在澳大利亚农村谷物种植区拆包的FCL/FCX集装箱引入强制性海上处理要求。 为进一步将高风险农村地区感染和传播谷斑皮蠹的风险降至最低,我们将扩大这一要求,将在澳大利亚农村坚果种植区拆包的集装箱纳入要求范围。 这将适用于在或自2021年12月15日起出口的上述FCL/FCX集装箱。 预计本次对第6A阶段措施的扩展对行业的影响极小。备注: 实施后,我们的海运集装箱措施网页,BICON案例: 将对非大宗货物清关、我们的邮编分类搜索工具和农村粮食种植邮编列表文件进行更新,以包括其他农村坚果种植邮编。更多信息关于第4阶段和第5阶段紧急措施信息,请参见该部门网站: https://www.awe.gov.au/biosecurity-trade/pests-diseases-weeds/plant/khapra-beetle/urgent-actions。将公布本SPS通报的补遗,以通报后续阶段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日期。 对于有关措施的完整进口条件和细节,将在实施日期前在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BICON-网址: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中进行概述。有关更多信息,参见:- 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防护紧急行动;- 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海上集装箱防护措施;- 谷斑皮蠹公告;- BICON案例:谷斑皮蠹海运集装箱措施;- BICON案例:非大宗货物清关。关于海运集装箱措施的问题和信息,请致电1800 900 09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PP@awe.gov.au(请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标注“谷斑皮蠹紧急行动”)。关于第4阶段和第5阶段措施的所有其他问题和信息,请致电1800 900 09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mports@awe.gov.au(请在电子邮件主题行标注“2级植物-谷斑皮蠹紧急行动”)。若对于海上谷斑皮蠹处理存在任何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offshoretreatments@agriculture.gov.au.
7 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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