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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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363 | |
| 通报日期:02015-07-14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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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进入澳大利亚的一般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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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及相关法案: 语言:英文 页数:674页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概述:2014年生物安全法案及2015年6月16日从澳大利亚总督收到的批准配套立法,现已成为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将于御准后12个月,即2016年6月16日生效。在新立法生效前,1908年检疫法案仍是支持澳大利亚法规的主要立法。生物安全法案将由负责农业和卫生的部长共同掌管。生物安全法案包括压载水管理一章,它为澳大利亚力争取批准国际船舶压舱水及沉淀物控制管理公约提供工作框架。到达利亚适当保护水平(ALOP)及其衔接(2002年州、地区和联邦政府同意)已纳入生物安全法案。立法是由组成的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及4个有助于管理1908年检疫法案向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过渡的相关法案,即:-2015年生物安全(相应修改案及过渡性规定)法案;-2014年检疫费(征税-概述)修改法案;-2014年检疫费(征税-海关)修改法案;-2014年检疫费(征税-税收)修改法案。这些法案及其解释性备忘录可查阅ComLaw (https://www.comlaw.gov.au/ )及澳大利亚议会网站(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Bills_Search_Results/Result?bId=r5379).本部将通过农业部网站向利益相关人士及客户公布生物安全法案授权立法草案,以便在2015年剩余时间内征求公众意见。有关法案及新立法执行的更多信息可查询农业部网站: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legislation/new-biosecurity-legisla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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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B,C,E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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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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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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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