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1767
通报日期:02008-02-15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环保署
3 覆盖的产品:花生、茄子、球芽甘蓝、棉花、柑橘、山羊、牛、猪、绵羊、马和樱桃。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任何美国贸易伙伴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拟定法规:2,4-D、地散磷(Bensulide)、敌稗(DCPA)、双苯胺灵(Desmedipham)、乐果(Dimethoate)、苯线磷(Fenamiphos)、甲拌磷(Phorate)、稀禾定(Sethoxydim)、特丁硫磷(Terbufos)及杀虫畏(Tetrachlorvinphos); 拟定许可限量措施(提供英文、13页)。
6 内容概述:通过本拟定法规:   EPA拟将花生内/表相关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由0.02 ppm提高到1.0 ppm。本暑确定,提高限量是安全的,即,有理由肯定没有杀虫剂化学残留累计暴露的危害。   EPA拟将茄子内/表相关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由0.10ppm降到0.05ppm。球芽甘蓝由0.10ppm降到0.05ppm。   EPA拟撤消菠萝皮及未去纤维棉籽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   EPA拟撤消柚; 柠檬;酸橙; 甜橘及柑橘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 0.60 ppm的残留限量,规定柑橘果10组:0.50 ppm的残留限量。   EPA拟撤消所有牛脂肪;牛肉;牛肉副产品;山羊脂肪;山羊肉;山羊肉副产品;猪脂肪;猪肉;猪肉副产品;马脂肪;马肉;马肉副产品,乳;绵羊脂肪;绵羊肉;绵羊肉副产品内/表0.05 ppm的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   EPA拟将葡萄干属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改定为葡萄干;樱桃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改为甜樱桃,酸樱桃。
7 目的和理由:ACD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联邦纪事:2008年2月6日(73册, 25号)拟定法规页数6867-6879: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8/February/Day-06/p2094.htm
10
  •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 拟生效日期:此属拟定法规,以后是否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尚不肯定。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有关评议务必于2008年4月7日或之前收悉,并请注明文案号: EPA-HQ-OPP-2007-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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