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1621
通报日期:02007-06-20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南瓜、大麦、蔓越桔、牛、马、山羊、绵羊、肉猪、牛奶、 咖啡、棉花、苹果、麦子、蛋、家禽、黄瓜。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任何美国贸易伙伴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拟定法规。双甲脒(Amitraz)、莠去津(Atrazine)、乙烯磷(Ethephon)、福美铁(Ferbam)、林丹(Lindane)、毒草胺(Propachlor)及西玛津(Simazine);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13页)。
6 内容概述:EPA拟通过本法规及现有数据,修订杀虫剂乙烯磷(Ethephon)的联邦现行法规:   由于缺少注册使用, EPA拟撤消\"蔓越橘\"及\"无花果\"及\"珍珠麦\"内/表乙烯磷(Ethephon)残留的限量。注册用于南瓜的乙烯磷(Ethephon)禁止用于人或动物消费的收获物,仅限用于种子生产,EPA确定,无需再保留南瓜的限量。因此,EPA拟撤消“南瓜”的许可限量。   EPA拟将牛、山羊、猪、马和绵羊脂肪和瘦肉的限量由0.1降到0.02 ppm; 牛、山羊、马, 和绵羊肉副产品的限量应分别划分为“除肾脏外的肉副产品”及“肾脏”;除肾脏外的肉副产品的限量应由0.1提高到0.2 ppm;肾脏的限量应由0.1ppm提高到1.0 ppm; 乳类的限量应由0.1ppm降低到0.01 ppm。   此外,EPA拟将“牛脂肪”、“牛肉”、“山羊脂肪”、“山羊肉”、“猪脂肪”、“猪肉”、“马脂肪”、“马肉”、“绵羊脂肪”、及“绵羊肉”的限量降到0.02 ppm。   此外,EPA拟改变商品名称术语,将\"牛肉副产品\"、\"山羊肉副产品\"、\"猪肉副产品\"、\"马肉副产品\"及\"绵羊肉副产品\" 分别改为 \"牛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牛肾脏\"、\"山羊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山羊肾脏\"、\"猪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猪肾脏\", \"马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马肾脏\" 及\"绵羊肉副产品, 不包括\", 及\"绵羊肾脏\"。   EPA拟将 \"牛肉副产品,不包括肾脏\";\"山羊肉副产品,不包括肾脏\";\"猪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马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 及\"绵羊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脏\"的限量提高到0.2 ppm; 将\"牛肾脏\"、\"山羊肾脏\"、\"猪肾脏\"、\"马肾脏\" 及\"绵羊肾脏\"的限量提高到1.0 ppm; 将\"乳\"的限量降到0.01 ppm 。EPA确定, 增加的限量是安全的; 即, 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EPA拟将\"嫩咖啡豆\"及\"未去纤维棉籽\"的限量分别提高到0.5 ppm和6.0 ppm。   EPA拟规定苹果汁内乙烯磷[Ethephon]残留的限量为10.0 ppm。EPA拟规定\"轧棉副产品\"的限量为180.0 ppm。EPA拟规定\"小麦芽\"的限量为5.0 ppm。   EPA拟规定以下产品的限量:\"蛋\":0.002ppm;\"家禽脂肪\":0.02 ppm;\"家禽肉\":0.01 ppm;\"家禽肉副产品,不包括肝脏\":0.01ppm; 及\"家禽肝脏\":0.05 ppm。   黄瓜未包括在乙烯磷(Ethephon)的饮食风险评估内,因为,其用途必须是非食品用,即:限制生产黄瓜种子,产品必须将限禁/经处理的收获黄瓜用于人、或动物消费的规定纳入标签内。因此, 乙烯磷[Ethephon]的再注册合格决定建议撤消黄瓜的限量。但根据乙烯磷[Ethephon]的预计急/慢性饮食风险,急性患者群调节剂量(cPAD)为:77%;慢性患者群调节剂量为:16%;黄瓜相对低限量(0.1 ppm),及最高估算面积为1%的处理作物(约2000英亩)。   EPA确定,将黄瓜纳入饮食风险评估项目内对食品、或饮用水的风险估算没有重大意义。当前, EPA正在确定修改两种有关将限禁黄瓜施用纳入标签指示的有效注册产品的全面性(尤其仅限加州的产品标签指示)。因此,EPA此时不打算对黄瓜内的乙烯磷[Ethephon]限量采取措施,但计划以后在联邦纪事上公布。
7 目的和理由:ABCD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A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联邦纪事: 2007年6月13日[第72册,第113号],通知页数32570-32582;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June/Day-13/p11324.htm。
10
  •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 拟生效日期:此属可提供通知,以后是否会形成法规措施,尚不肯定。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8月13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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