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KOR/320/Add.1
通报日期:02013-07-15

通 报

1 通报成员:韩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3 覆盖的产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补遗
6 内容概述: 应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发送 如下信息: [食品标准与规范的修订建议] 近期政府重组后,韩国通过整合、取消食品安全和卫生工作任务对其实行了统一管理,据此,一直由食品农林渔业部负责的“冷冻食用鱼头和冷冻食用鱼内脏”的卫生管理工作将会由食品和药品安全部负责监管。 食品和药品安全部将负责曾经由食品农林渔业部执行的进口鱼类检查和卫生管理工作,并将延续现有的根据WTO/SPS协定从2009年3月23日(G/SPS/N/KOR/320通报)起实行的“冷冻食用鱼头和冷冻食用鱼内脏”的标准。 通报重要事项如下: -扩大供人食用的冷冻鱼头的种类和部分的范围 获准的适合人类食用的冷冻鱼头种类(目前只有鳕鱼:大西洋鳕、格陵兰鳕、大头鳕)增至蓝鳕(无须鳕)和金枪鱼。可供食用的部分包括附带胸鳍、腹鳍的冷冻鱼头,以及任何可食用种类(不包括河豚)去处的头周围冷冻可食用部分(颈部、下颚和面颊)。 -新出台的供人食用的冷冻鱼肠的卫生管理标准。 卫生管理标准是针对如可食用鱼子(不包括河豚卵)、狭鳕腑脏,硬质的鱼子,和鱿鱼缠卵腺而制定的。 在此,食品和药品安全部计划制定管理进口产品的特定程序和措施,如确定上述出口至韩国的产品是否满足了必要的要求等。这同样适用于国内生产的上述产品,以根据WTO/SPS协定的等效原则允许进口冷冻食用鱼头和冷冻食用鱼内脏。确认上述出口到韩国的产品符合必要要求的程序,如下: 对于已进口至韩国的供人类食用的鱼头和内脏,出口国政府应根据统一商品描述和世界海关组织编码系统(WCO),批准这些产品为“适于人类消费”(冷冻可食用鱼头:HS编码:0303,冷冻可食用内脏:HS编码:0303,HS编码:0306,HS编码:0307)并提交计划对韩国出口的加工企业清单(附件1)。每箱出口到韩国的冷冻可食用鱼头和可食用内脏都应附有卫生证明(附件 2)。 据此,是否允许进口将由我国政府通过对出口国的冷冻可食用鱼头的加工企业和渔业副产品加工企业的现场卫生检查的结果来确定。因此,我方请求贵方政府友好配合我方检验员在贵方加工企业进行的现场检查。 为促进渔业产品的双边贸易,我发请求贵方政府友好配合保证上述措施的尽快实施。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3/sps/KOR/13_2575_00_x.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其他[提供简要描述];#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联络点: Sim-Jong, Lee (副局长) 外国监察部门 食品和药品安全部 电话: +(82 43) 719 2230 传真: +(82 43) 719 2200 电子邮件 : lsj8091@korea.kr 网址: http://www.mfds.go.kr]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联络点: Sim-Jong, Lee (副局长) 外国监察部门 食品和药品安全部 电话: +(82 43) 719 2230 传真: +(82 43) 719 2200 电子邮件 : lsj8091@korea.kr 网址: http://www.mfds.go.kr]
7 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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