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1884
通报日期:02008-11-11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美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3 覆盖的产品:龙眼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中国台湾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进口中国台湾龙眼(文案号APHIS-2007-0161) (提供英文,6页)
6 内容概述: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准许进口中国台湾带茎鲜龙眼。作为一项入境条件,龙眼要经过冷处理,并接受某些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抵港专门检验程序。此外,水果必须有注明水果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物的植物卫生证书,包运龙眼的纸箱或木箱必须有禁止出口佛罗里达州或在佛罗里达州销售的印章或字样。在继续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中国台湾带茎鲜龙眼出口美国。
7 目的和理由:C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联邦纪事:2008年11月7日;(73册, 217号),页数66200-66205; 提供英文。在线查阅:http://www.gpoaccess.gov/fr/advanced.html, 选择2008 FR Vol. 73, 在搜索栏内键入"66200"(含引号)。
10
  •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 拟生效日期:不适用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归档通知公布后随时受理一般评议,但如公布了最终法规,则只受理评议截止日期或之前收到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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