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
|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543 | |
| 通报日期:02022-08-26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 3 |
覆盖的产品:一般食品 |
| 4 |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CAC/MRL 1 2009年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 CAC/MRL 2 2009年食品中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CAC / MRL 3 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以及委员会通过或废止的有关标准的后续变更。[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与食典委不同。澳大利亚用于确定最大残留限量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根据适用于其地区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由于有害生物、疾病和环境因素不同,各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药和兽用化学品使用模式也不同。这意味着澳大利亚对食品中农业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可能与食典委标准不同。澳大利亚农用化学品的残留物评估程序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s://apvma.gov.au/node/1037。澳大利亚兽用化学品的残留物评估程序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s://apvma.gov.au/node/719。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2年8月23日)。 |
| 6 | 内容概述:本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以下各种农业和兽医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使其符合与安全有效使用农业和兽医用化学品相关的其他国家法规:特定植物商品中的噻嗪酮、氟吡呋喃酮、氟唑菌酰胺、甲咪唑烟酸、咪唑烟酸、吡唑醚菌酯和喹禾灵;特定动物商品中的氯丙嘧啶酸和双甲脒。 |
| 7 |
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英文版) |
| 10 |
|
|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