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AUS/451
通报日期:02018-06-05

通 报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政府农业与水资源部
3 覆盖的产品:供人消费虾(涂抹用、捣碎及碾碎)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第2018/10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消费涂抹用、捣碎及碾碎虾的进口新条件; 语言:英文 页数:2页 链接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ba2018-10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8/SPS/AUS/18_2811_00_E.pdf
6 内容概述:如2018年5月30日部网站公布的第2018/10号通知所定: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ba2018-10.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及水资源部已确定,为控制向澳大利亚大量进口BBC虾相关风险,需要制定新的供人消费涂抹、捣碎及碾碎虾(BBC)进口条件。BBC进口修订条件保证在达到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ALOP)的同时,BBC虾进口的持续进行。在考虑评议期期间所获意见前, 所有自2018年9月28日抵达澳大利亚的BBC虾在虾表固化及涂层加工期间,必须经出口国主管当局局部蒸煮的认证(如预炸或烘焙)。BBC虾在抵达澳大利亚时要继续接受100%密封完好检验。经检验,只有经过了可接受局部蒸煮处理并符合所有其它BBC要求的虾才可通过生物安全检验。如出口国不能证明BBC虾经过局部蒸煮处理,则适用澳大利亚生虾进口条件。生虾条件要求出口前抽样和测试,以便在出口澳大利亚前进行后处理。只有用OIE认可的抽样测试方法经过测试,未发现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及对虾黄头病毒基因1型(YHV1)的虾才准出口澳大利亚。生虾到港时要接受100%密封完好检验并在澳大利亚进行虾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及对虾黄头病毒基因1型(YHV1)检测。只有两种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货物才能通过生物安全检验准予放行。在澳大利亚继续审核进口2017年5月16日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宣布的供人食用虾与虾产品生物安全风险及进口条件的同时,BBC虾新定进口条件将持续生效(第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随附澳大利亚供人食用虾及虾肉卫生更新样板证书。
7 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 拟批准日期:2018年9月28日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8年9月28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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