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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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363/Add.9 | |
| 通报日期:02016-06-09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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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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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补 遗 |
| 6 | 内容概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08 如下信息: 发布澳大利亚生物安全立法文件包根据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农业水资源部发布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项下最终立法文件。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最终立法文件现公布于立法网站联邦纪事。它包括以下文件:- 2016年生物安全 (禁止及有条件第非禁止商品)的决定- 确定第一入境点- 2016年生物安全(压舱水管理方法)的批准- 2016年生物安全(可接受压舱水交换区)的声明- 2016年生物安全(法定报告生物安全事件)的决定新立法的制定经过了利益相关人士,包括工业、州和地区政府、卫生专家、环境小组、贸易伙伴及公众的咨询。提醒工业利益相关人士和客户注意,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在两周内(2016年6月16日)即将生效。建议轮船、飞机及飞机驾驶员及向澳大利亚出口的人员要确定理解本立法,包括生效后可能影响其工业的变动。 BICON保持提供有关进口条件和许可证申请的在线资源。本立法将在某些规定领域提供过渡期,以便各行业有时间符合新要求。有关过渡期安排的信息,请参见本部网站或2015年(相应修改及过渡性条款)法案: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C2015A00062.本部网站提供新立法专门信息,以有助于您了解有哪些变化。有可在以下网址查阅该信息: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legislation.详细信息或提交评议, 请访问: 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legislation,或接洽生物安全 执行处:newbiosecuritylegislation@agriculture.gov.au.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X] 其它公布新生物安全法规草案以供咨询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X]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有关新立法及设施程序的具体咨询可发送至: Biosecurity Legislation Implementation Support Office (生物安全立法执行与支持办公室) Biosecurity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 Division (生物安全政策执行处)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Water Resources(农业水资源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E-mail: new生物安全legislation@agriculture.gov.au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X]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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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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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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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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