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AUS/591
通报日期:02024-07-18

通 报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覆盖的产品:一般食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提议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2024年7月9日)。
6 内容概述: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7 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英文版)。
10
  • 拟批准日期:预计2024年9月获得批准。
  • 拟生效日期:预计2024年9月生效。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9月23日
平台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 即 注 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