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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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100/Add.1 | |
| 通报日期:2016-06-24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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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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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补 遗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以下 2016 年 06 月 24 日 的信息根据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文件G/TBT/N/AUS/100(2015年12月)通报的法规提案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过渡期2年。澳大利亚政府完成了强化澳大利亚零售店销售的食品原产地标签要求。完成的要求与2015年12月(G/TBT/N/AUS/100)向WTO和贸易伙伴通报的提案草案只有少许不同。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的信息标准规定了在澳大利亚销售食品的新原产地标签要求。新信息标准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最多有2年时间过渡到新安排。过渡期2018年6月30日结束。所有交易中的库存可以继续销售,包括在过渡期结束后。在过渡期内,零售食品标签可以遵守新信息标准或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规定的现行标签要求。对进口到澳大利亚的食品将产生少量影响。进口食品继续要求标签的原产地声明(如泰国产品,加拿大制造等)。对多数进口到澳大利亚食品的主要变化是现在原产地声明设置在特定的一栏中。在少数情况下,“制造”和“包装”声明要求变化也可能影响进口。澳大利亚将继续对入境进口食品使用基于风险的合规和执行制度,包括原产地标签要求。批准措施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1.原产地食品标签信息标准: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F2016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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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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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