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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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85/Add.1 | |
| 通报日期:2013-10-11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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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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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以下2013年10月9日的信息是应澳大利亚的要求进行通报 标题:澳大利亚新西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联合标准修订提案 部门:工业部 措施:修订决定、参考标准和拟定执行日期的通报 摘要:本补遗补充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通报G/TBT/N/AUS/85,该文件通报了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2。这是通过引用相关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规定受管控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强制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和能源等级标签(ERL)要求的法律文件。 本补遗建议: a.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草案2013是一个替代决定。其管控标准AS/NZS4934范围内的8类产品。其修订了规定用能、能源标签和产品性能要求时使用的术语,以便提供更清晰、不改变这些要求本质的表述。还延长了电源供电非反射卤素灯(产品类别6)可选初始功效要求的截止日期,从2013年9月30日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b.替代决定的其它部分,包括定义和测试要求,与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2相同,因此在本决定中以相同的形式再现。 c.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3草案和附加解释说明在本文件附件中。 d.拟定执行日期是2013年10月。 e.标准AS/NZS4934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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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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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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