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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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USA/754 | |
| 通报日期:2012-10-03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环保署(EPA)(771) |
| 3 | 依据的条款:[X]2.9.2 []2.10.1 []5.6.2 []5.7.1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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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燃料和燃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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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燃料和燃料添加剂法规:2013年生物质柴油的可再生燃料量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211(o)项,要求环保署确定2012年后在根据多年的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规定年度百分比标准中使用的生物质柴油的适用量。我们在2011年7月1日提议过2013年10.28亿加仑的适用量要求。为了充分评估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关于该提案的许多评议意见,以及收集更多的信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我们在2012年1月9日没有最终定下来在法规制定中规定2012年百分比标准的这个量的要求。在本次行动中我们最终定下来2013年生物质柴油10.28亿加仑的适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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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12年9月27日的联邦纪事(FR)第77卷第59457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0部分。G/TBT/N/USA/639/A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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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