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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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otif.00/145 | |
| 通报日期:2000-03-22 | |
|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管理局(ANZFA) |
| 3 | 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5.6.2[ ],5.7.1[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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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所有含酒精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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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注释----提议P219:含酒精的食品标签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建议对澳大利亚食品标准法典(FSC)进行修订,要求对于酒精含量超过1.15%的食品要声明酒精浓度,并且对于含有大量酒精的食品(酒精饮料除外)要求具有声明该食品应远离儿童的忠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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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现有的与公共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规由于:----许多含酒精的食品缺乏酒精浓度标签;并且----对于一些食品中含有酒精且该食品不适于儿童,许多消费者缺乏认识。 故要求所有含酒精的食品标有酒精浓度标签,将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充足的信息,使其对于他们所消耗的酒精量能够作出有根据的决定。 在消费者不希望产品含有酒精的地方,该产品具有儿童不宜的忠告将能保证消费者知晓该产品的酒精含量。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食品标准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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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0-04-12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