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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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101 | |
| 通报日期:2016-07-01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
| 3 | 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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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在澳大利亚销售的羽扇豆种子/核或源自/包含羽扇豆种子成分的食品(进口和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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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提案P1026评估摘要-作为过敏原的羽扇豆。 语言:英语 页数:22 链接网址: ??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本提案旨在修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因羽扇豆潜在的过敏性当食品中存在羽扇豆时要求声明(如通过标签)。为管控羽扇豆和羽扇豆食品的潜在消费风险,FSANZ制定了食品监管措施草案,适用于羽扇豆和羽扇豆产品强制过敏原要求。提出强制要求管辖以下方面:含任何形式羽扇豆的包装和未包装食品,包括羽扇豆油作为加工助剂或加工助剂成分使用的羽扇豆源自或包含羽扇豆成分的食品添加剂作为复合成分使用的羽扇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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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在澳大利亚发生了几起严重反应案例,包括消费含羽扇豆食品的人报告的过敏反应。这些与未来澳大利亚食品中使用羽扇豆的预期增长及对其它豆类如花生和大豆过敏的人对羽扇豆也可能产生过敏反应,导致必须控制避免未来过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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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8/29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