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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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USA/777/Add.1 | |
| 通报日期:2016-12-19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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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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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补 遗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以下 2016 年 12 月 16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混合和电动车辆最低声音要求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混合和电动车辆最低声音要求部门:交通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措施:最终法规摘要:为减少行人被撞风险,特别是盲人和视力障碍人员,及满足行人安全加强法2010(PSEA)中的要求,本最终法规制定了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规定了混合和电动车辆最低声音要求。新标准要求混合和电动客车、轻型卡车与货车(LTVs)及低速车辆(LSVs)发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声音。本最终法规适用于无汽车内燃机(ICE)工作就具备前进或倒退推动能力的电动车辆(EVs)和混合车辆(HVs)。本标准有助于确保盲人、视力障碍人员及其它行人能够探测和识别附近的混合车辆与电动车辆,按照PSEA的要求。日期:生效日期:本法规2017年2月13日生效。执行日期:依照阶段日程表2018年9月1日开始执行。2019年9月1日全部执行。重新考虑请求:重新考虑本最终法规请求必须在2017年1月30日之前提交。通过引用编入:通过引用编入标准列出的某些公告由联邦纪事主任批准自2017年2月13日起生效。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5169_00_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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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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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