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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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VNM/171 | |
| 通报日期:2020-05-04 | |
| 1 | 通报成员:越南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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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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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越南关于海上移动业务使用的甚高频(VHF)无线电话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本规定适用于在海上移动业务频段(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规定的特定频段)使用12.5kHz和25kHz信道工作的VHF无线电接收机。包括以下规定:1.一般规定2.技术要求3.法律要求4.组织和个人的义务5.实施附件A(标准性):用于相邻信道功率测量的测量接收机附件B(标准性):IEC61162-1命令的协议频率集信息(FSI)附件C(标准性):辐射测量附件D(标准性):用于水上移动业务的VHF电话设备清单必须符合此QCVN的要求。参考文献本国家技术法规旨在取代当前的国家技术标准(QCVN52:2011/BTTTT“海上移动业务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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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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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