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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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134/Add.1 | |
| 通报日期:2022-03-07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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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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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澳大利亚对通报G/TBT/N/AUS/134的补遗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以下 2022 年 03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据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准–最终法规影响声明。(81页,英语) 补遗随附理由:【】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3月7日【】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X】 其他:《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准最新情况说明:《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准最新情况澳大利亚于2021年12月7日向联合国受托人交存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准书。水俣公约将于2022年3月7日在澳大利亚生效。如TBT通报G/TBT/N/AUS/134中所述,为遵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中规定的义务,澳大利亚对以下立法进行了修改:对《1901年海关法》规定进行了修订,禁止进出口元素汞。对《1989年治疗用品法》项下法规和规则进行了修订;《1992年农兽用化学品(管理)法》和《2019年工业化学品法》,禁止在澳大利亚制造、进出口某些含汞产品;以及进出口元素汞。对《2020年循环再造和减少废物法》制定了一项新规则,禁止在澳大利亚制造、进口和出口某些含汞产品。所列立法变更将于2022年3月7日生效。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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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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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