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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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USA/84 | |
| 通报日期:2004-10-08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87)。 |
| 3 | 依据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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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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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必需经认证的颜色添加剂清单;D&C 2号黑色颜料;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最终法规增加74.2052节至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篇第74部分以为D&C 2号黑色颜料-一种高纯度炉黑、必需具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号证明-作为颜色添加剂在以下化妆品中的安全使用作准备:眼线膏、眉笔、眼影膏、眉毛油、唇膏、腮红和口红、化妆品和粉底霜、及指甲油。法规描述了为化妆品颜色添加剂在美国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身份、规格、使用及限制、标签和认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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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认为有理由确定D&C 2号黑色颜料作为颜色添加剂在以下化妆品中申请使用是无害的:眼线膏、眉笔、眼影膏、眉毛油、唇膏、腮红和口红、化妆品和粉底霜、及 指甲油。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也认为颜色添加剂可以达到其预期技术效果,因此适于此种用途。由于颜色添加剂可能含有低水平的潜在致癌物多环芳烃(PAH)污染物,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为D&C 2号黑色颜料规定了多环芳烃规范并要求颜色添加剂来自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此外,为限制颜色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制定了砷、铅和汞的规范。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04年7月28日的联邦纪事(FR)第69 卷第44927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74部分。指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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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8-27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