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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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115 | |
| 通报日期:2019-12-19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 |
| 3 | 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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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出售的食品,包括HS 16-23; 肉、鱼或甲壳类、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HS 16);糖及糖食(HS 17);可可和可可制品(HS 18);谷物、面粉、淀粉或乳制品;糕饼点心(HS 19);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 20);杂项食品(HS 21);饮料、烈酒和醋(HS 22); 食品工业的残留物和废物;预制动物饲料(HS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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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提案P1044第2次征求意见-简明英语过敏原标签 语言:英语 页数:48 链接网址: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提案P1044的目的是考虑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规范),修改对于解决食品过敏原敏感消费者的风险是必要的。风险源于当前过敏原标签要求的结构方式。标准1.2.3 -信息要求-警告声明、建议声明和规范声明要求强制声明食品中存在某些可能导致严重过敏和其它反应的物质。然而,标准并未规定如何进行这些声明,也未规定在过敏原声明使用的术语。因此,FSANZ正在考虑对规范进行修改,以使过敏原声明要求更加明确和一致,并要求使用简明英语过敏原标签作为改善消费者过敏原信息的一种手段。简明英语过敏原标签被认为是在过敏原声明中使用了明确和清晰的术语,主要是通过引用过敏原的具体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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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规范规定的过敏原声明不够明确,意味着食品过敏原敏感消费者(或为这些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人)可能并不总能利用过敏原声明信息做出知情和安全的食品选择。这给这些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了风险,也使过敏原敏感消费者更难找到过敏原信息,并可能对一般的过敏原声明失去信心。本规范修订提案旨在就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食品提供更清晰和更一致的过敏原信息,以便食品过敏原敏感消费者能够做出更安全的食品选择。所有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的提案都必须就以下目标进行评估:(a)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b)提供充分的食品信息,使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选择;(c)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英语)可从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网站上获取文件: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proposals/Pages/P1044PlainEnglishAllergenLabelling.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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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70天;评议截止日期是2020年2月27日。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