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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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VNM/88 | |
| 通报日期:2016-09-27 | |
| 1 | 通报成员:越南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科学技术部 |
| 3 | 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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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产品和商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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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代替2006年8月30日关于商品标签管理的法令No. 89/2006/ND-CP的法令草案。 语言:越南语 页数:36 链接网址: ?? 页数: 使用语言:越南语 |
| 6 | 内容概述:本法令草案代替2006年8月30日关于商品标签管理的法令No. 89/2006/ND-CP。以下商品排除在本法令草案的适用范围之外:a). 房地产;b).为再出口而临时进口的商品;为交易会与展销会而临时进口随后再出口的产品;转口商品;转运商品;c).礼品;移民或侨民的行李;流动资产;d).拍卖的罚没商品;e).新鲜食品,直接销售的未包装加工食品;f).作为燃料、原材料(农产品、海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砖、瓦、石灰、沙子、石头、砾石、水泥、肥土、砂浆、商品混凝土)、废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未包装直接销售商品;g).无商业包装、在运输过程中装在容器、水箱中的石油产品、液化石油气、液体、散装水泥;h).旧商品;出口商品依照商品销售合同标明。对安全、国防领域商品,放射性材料、为克服自然灾害和传染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商品,铁路、水路和空中载具没有具体规定。对于上述不同情况,与科学技术部达成协议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管理其负责商品的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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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产品和商品质量管理;标签要求。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07年11月21日的商品和产品质量法案 2005年6月14日的商业法案 2011年11月30日的消费者保护法案 G/TBT/N/VNM/83, Corr.1, Add.1 和 Ad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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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