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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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USA/140 | |
| 通报日期:2005-09-02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
| 3 | 依据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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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儿童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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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儿童保护系统 页数: 使用语言: 英语 |
| 6 | 内容概述:该文件对安东法律的第4(b)项和3(b)(2)项做出响应,该法律指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开始关于儿童保护系统安全的法规制定,将特别重点集中在关于可调节的座椅和重量在50磅以上(lb)的儿童安全带上。在安东法律制定之后,该机构增加了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213号,儿童保护系统的适应性,从推荐使用5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到推荐使用65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今天的文件提议一项进一步的扩充,推荐使用8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该文件同样还提议要求可调节的座椅和其它保护装置达到仿 10岁儿童碰撞试验假人测试中所达到的性能标准。4(a)项和第3项的所有其它规定都是针对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先前发布的法规制定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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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生命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05年8月31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51720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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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10-30 |
| 11 | 备注: |